他皺了下眉,說:“我不吃。”
她說:“我知道你不吃,可現在我心情不是很好,你吃一口讓我開心開心。”
這麼霸道的獲取開心的方式他第一回 親眼所見。
季煙看他不張嘴,說:“你不肯?”
他搖頭失笑,吃掉了她遞過來的蛋糕。
季煙總算開心了些,問:“你在這邊坐多久了?”
王雋毫不思索:“半個小時不到。”
“真的?”
他打開手機,遞給她一個監控睡眠的app,屏幕上是他的睡眠監控數據。
一點入睡,兩點半起床。
側面證實了他確實是中午過來的。
她說:“怎麼不多睡會?”
“你說常來這家咖啡廳買下午茶,我過來碰個運氣,萬一碰上了?”
她聽著很是歡喜。
下一句卻聽到他說:“碰巧遇到了,就不是打擾。”
她一愣,傻乎乎地順著他的話問:“那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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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挖了勺抹茶蛋糕,遞過來,她張開嘴。
苦甜的味道在口腔內迅速蔓延,季煙還沒回味完這個味道,冷不防地就聽到王雋不緊不慢地說。
“碰巧遇到,那叫偶遇。”
-
偶遇,一個可以引出無限想象的詞語。
可他做的,完全要在前面加上一個“蓄謀已久”。
季煙看著他,抿著笑,忍了老半天,她實在忍不住,別過臉,背著他笑,隻是笑意剛從眼睛裡冒出去,還沒落到個實處,透過鏤空落地窗,同事們都在往這邊看。
目光一對上,季煙的笑意徹底凝在臉上,同事們倒是笑得曖昧,有幾個還朝她豎起大拇指。
……
季煙覺得這堪比社會性死亡現場。她趕忙轉過臉,雙手埋住臉,對著桌子磕頭。
一副懊惱的模樣。
王雋看過去,她的同事們已經在各說各的,沒再往這邊看。
收回目光之前,他多看了坐在邊上的男人,剛才在點單臺和季煙有說有笑的那位。
季煙還把臉埋在手心裡。他想了下,起身,站到她身旁,擋了那邊的視線,說:“覺得不好意思?”
她悶悶的聲音傳來:“也不是,就怕他們剛才看到你喂我吃東西了,哎……”她鬱悶極了,“丟人,丟人,我怎麼忘了他們還在。”
王雋不明白丟人在哪裡,但看她把頭埋得低低的,怕時間久了,她難受,就說:“那去外面走走?我待會送你回去。”
季煙覺得這個主意好。
恰好咖啡廳就有個後門,通往另外一條街道,她拉著他的手往後門走。
後面依稀傳來說笑聲,其中有好幾道聲音都格外的熟悉,她都假裝聽不見。
走出一段路,她停下。
王雋說:“剛才吃到一半,要不要再買點什麼?”
“不用,”她說,“今天出來就不是專門出來喝下午茶的。”
“那是為了什麼?”
季煙想說,自然是覺得時間過得格外的慢,夜晚怎麼還沒降臨,他怎麼還沒來,借著喝下午茶的機會出來透透氣。
可這是能說的嗎?
顯然不能。
她不給他這個逗趣得瑟的機會。
她說:“今天是最後一天,大家都在蠢蠢欲動下班後的安排,我看她們也是,工作忙得差不多了,不如出來放松一下。”
這確實是個原因,但還不是主要原因。
不過因為偶然遇到他,這便是主要原因了。
王雋突然靠近她,她心裡想著事,被嚇得不輕,“你……”
他握住她的手,捏在手裡,問:“我什麼?”
他什麼?
她的手被他抓著,他靠得更是近,兩人肩膀挨著,路邊行人那麼多,這個點出來的以上了年紀的群體為主。
她一邊推開他,一邊注意著四周,不好意思地說:“有傷風化,你離我遠一點。”
他卻是不聽,人依舊挨著她靠,手還是抓著她。
努力掙扎了一會,無果,季煙放棄了。
臨城的冬天隨處可見的綠色。
季煙和他默默往前走。
忽地,王雋問:“你蠢蠢欲動嗎?”
她聽得不是很明白,啊了聲:“什麼?”
他側目,看了她一眼,目光繼續往前看,說:“你的同事蠢蠢欲動下班後的安排,你呢,你也是嗎?”
她蠢蠢欲動嗎?
回到合眾科技的盡調室,季煙忙了會工作,轉去茶水間接水。
站在茶水間的窗臺,往外看,遠一點是一片綠林和大海,往近了看,是一群不高的辦公樓和居民樓。
不論是在深城,還是在臨城,她都格外喜歡茶水間的窗臺。
站在這裡,總能讓她看見一些不一樣的風景。
在深城,她眼裡看到的風景是偶然路過的王雋,是悄然等候已久的人。
在臨城,她看見的是生活,平靜而舒心。
她望著遠處不甚清晰的大海,心想。
她是蠢蠢欲動的。
她何止蠢蠢欲動,她恨不得能撥動時針,讓時間一下子直達夜晚。
這樣她就能見到他了。
一個月不聯系不見面,她是真的忍不住。
他大概是知曉她的心思了,才會各種拐彎抹角地問她。
他明明知道她蠢蠢欲動,卻還是明知故問,要去撩撥她。
季煙拿出手機,盯著他的名字看一會,半晌,她把杯子放在窗臺邊上,著手打字。
【季:我不僅蠢蠢欲動,我還想做點別的事,乖乖等我下班。】
她不該發這條信息的。
可是看著遠處的那一片綠色風景,她心底又是雀躍的。
就想那抹冬日裡的綠色,是給人希望一般。
今天是今年的最後一天,她想肆意地傾瀉一下她的感情。
她就是這麼直來直往。
她不介意用表達感情作為一個開端。
-
收到季煙的信息時,王雋正回到酒店,刷卡開門的那一瞬間,手機響了。
他點開,看到她發的信息,揚揚眉,反復盯了好幾遍,他合上門,走到客廳,給自己倒了杯水,一邊走到書房,一邊想著要怎麼回復這條信息。
四點多一點,離她下班還有兩個小時。到底是不好再去撩撥她,耽誤她忙正事。
指尖點了一會桌面,半晌,他隻簡單回復了一句:【我待會過去接你。】
王雋定了下鬧鍾,放下手機,搬出筆記本電腦工作。
鬧鍾在五點二十準時作響,王雋摁掉的時候將電腦關機,他起身去臥室換衣服。
西裝、領帶、袖扣,都是那天季煙親自給他買的。
他一件一件穿上,系完領帶,對著鏡子整理著裝時,腦海中突然閃過四個字——
悅己者容。
其實眼前的這身服裝,對他而言,太尋常不過。自從脫離校園進入社會工作,他十年如一日就是這麼一個打扮。
同樣也是很多男性上班人士打扮的一個模板。
談不上有何特別之處。
他今天之所以覺得不同,大概是因為穿這身不是要去上班,見什麼重要客戶,而是要去見他愛的人,見一個以後會和他攜手走過風風雨雨的人。
意義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像極了讀書時代,身邊同學朋友的第一次約會,各種忐忑不安,隻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同時心底懷揣著不為外人所知的一層雀躍,私心想為這個特別的日子留下不一樣的回憶。
那個時候,重壓的學業,嚴苛的教條教歸,以及對早戀視如洪水猛獸的父母和老師,都不能湮滅他們對愛情的向往和追求。
他們在那種苛刻、暗無天日的生活下,企圖嘗一點甜,偷得一點天光。
並以此,前僕後繼,無悔無怨。
後來再回想,那幾乎是他們一生中對於感情這種無法捉摸的東西,最為純粹的一段時光。
當年的王雋不懂這種情緒,他除了不為所動,甚至是有些嗤之以鼻的。每回看著他們像偷嘗糖果後一樣的滿足,他總會冷眼旁觀,不與他們為伍,轉頭繼續投入浩瀚書海。
他與他們格格不入,他們談起他總是用‘沒有情趣’來形容。
王雋卻不覺得無聊和寂寞,相反他覺得他們無聊。
那時候的他,絕對不會想到,幾十年後的某一個冬日黃昏,他會像當年那些他覺得無趣無聊的朋友同學一樣,為了見女朋友,盛裝打扮。
他從盒子裡拿出袖扣,系上。
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王雋覺得熟悉的同時,又格外陌生。
人還是那個人,可眉眼間的春風得意,終究是道出了他與平時的不同。
說不出是什麼樣的感覺,可他知道他更欣賞現在的自己。
過去的那個自己也不錯,可一條路,一旦一個人獨自走久了,終是會失掉一些顏色。
比如對生活的熱情。
電梯下到一樓,他先去前臺拿了花束,然後再去停車場。
坐到車裡,他一邊系安全帶,餘光看見放在副駕駛座上的玫瑰花束。
他目光頓住,落在那花上面。
要訂花時,他看著一屋子的五顏六色,繁花似錦,向來果斷慣了的他,一時間竟然不知該選什麼。
紅色,雖是鮮豔熱烈,到底太過大眾,談不上特別。
粉色,雖是清新亮眼,但隨著社交網絡對這一顏色的渲染和推崇,讓他覺得沒什麼可取之處。
紫色,好是好,但太過莊嚴隆重,不適合今晚的氣氛。
看了一圈,最後他的目光停在一櫃架白綠色的玫瑰前。
標籤上寫著‘蘇格蘭綠玫瑰’。
下面附著一句小標語——
想念就去見面。(*1)
因為這句話,他目光再次落在了這些玫瑰上。
許是看得久了,在一旁悄然等候了許久的店員上前打擾詢問。
她們說的什麼,王雋沒太在意,他心裡看著這些蘇格蘭綠玫瑰,明知顏色是染上去的,他還是不由想到了北城隨處覆蓋的大雪和臨城隨處可見的綠叢。
一北一南,一白一綠,都是正常的自然地理環境特徵。
往日看見了他是決不會在意的。
如今心裡多了一份惦記,那些被他忽略的細節,一一被他拾起,都有了可賦予的含義。
幾乎是店員說完,他就做了決定。
他讓店員包扎一束,下午五點半送到酒店前臺。
他伸出手,想去碰碰那些花朵,就快觸到了,他又收回。
他想,不急,接到人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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