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了沈晝十年。
把他最愛的栀子花紋在鎖骨。
他終於松口娶我,卻在外面養了個 18 歲的小姑娘。
結婚前,他縱容女生的分手倒計時。
陪她蹦極,滑雪,去冰島看極光。
可他不知道,我活不久了。
我訂了出國的機票,捐了他全部家底,洗掉了紋身。
他算著婚期的每一天,我都在計劃著離開他。
1
確診胃癌那天,沈晝養在外面的小姑娘主動找上了我。
「我知道自己是小三。」
小姑娘開口就真誠的可怕。
她咬咬唇,「姐姐,我知道你們快結婚了,但是——」
「沈晝已經不愛你了。」
「我跟了他一年,我們睡過七十八次,五十三次在酒店,二十一次在我家。」
「還有四次是在你們家,在你們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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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直白地望向我,「如果沈晝還愛你,就根本不會有我的存在。」
我聽的好笑。
點了根煙,隔著煙霧看她,「還有什麼?繼續。」
於是她掏出手機,給我播放了一條視頻。
視頻角度隱晦,像是偷拍。
女生窩在沈晝懷裡哭,「就算你要為了負責任娶她,能不能別不要我?」
沈晝推開她,甩出一張銀行卡,「找個踏實的男人。跟著我也不是什麼好事,太危險。」
「不要!」
她圈著他的腰撒嬌,「我不怕危險。」
「你能不能別不要我?」
「沈晝,我不會成為你的累贅,絕對不會。」
沈晝愣了下。
目光掃過她的臉,有片刻的失神。
然後親了過去。
2
我摁滅了煙。
小姑娘今年剛好十八,滿臉的膠原蛋白,是真的清純。
而且,看見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
她很像我。
很像十八歲那年的唐箏。
「你有句話說的沒錯,如果沈晝還愛我,根本不會有你的存在。」
我起身,其實腹部有點疼,我撐了下桌面,沒表露出來。
「但我勸你也別陷太深,沈晝愛的從不是你,也不是我。」
「他隻愛回憶裡的唐箏。」
那個清純,美好,早已死在陪著他上位路上的唐箏。
「等過幾年,他還會遇見新的替身,到時你隻會比我更慘。」
其實我騙她的。
我都快死了,她怎麼可能比我更慘。
最多是被沈晝玩膩了,踹了而已。
3
我十八歲就跟了沈晝。
我從小沒爹沒媽,拉扯我長大的外婆也在我十五歲時去世。
沈晝就是那時出現的。
他追我追的猛烈。
玩命的砸錢,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都捧到我面前。
沈晝長的帥,也給足了我安全感。
我很快淪陷。
十九歲生日那天,他哄著我初嘗禁果。
那一夜。
從痛苦到沉淪。
我與他徹底融為一體。
第二天,沈晝就帶我去見了那群兄弟。
我沒接觸過那樣的場面,怯生生扯著沈晝衣角,小聲跟著他叫人。
他們打量我的目光滿是戲謔。
「沈晝,你怎麼找了個小姑娘?」
「太乖了,容易拖累你。」
那時的我並不知道他們口中的「拖累」意味著什麼。
我忍不住小聲反駁,「不會的。」
「我不會成為沈晝的累贅。」
一定不會。
可是後來,當我一點點接觸到沈晝的環境,才明白他都過著怎樣的生活。
可謂刀尖舔血。
為了不拖累沈晝,為了能站在他身邊,我隻能逼著自己融入那樣的環境。
十年時間。
我剪了短發,染發,抽煙,紋身。
甚至身上落了數不清的疤。
因為夠狠,我陪著沈晝爬上了京北地下二把手的位置。
可沈晝似乎並不快樂。
無數個夜晚。
他把我摟在懷裡,手指蹭過我身上的疤,又湊過去吻了吻它們。
「唐箏。」
他把臉埋進我胸口,嘆道,「我還是喜歡當年的你。」
而我總是在愣怔過後,推開他,點一根煙。
笑罵道。
「沈晝,你說這話真他媽沒良心。」
4
沈晝回家時已是凌晨。
我躺在床上,其實並沒有睡著。
隻是睜眼望著黑暗。
直到被沈晝扯進懷裡。
「還沒睡?」
他低頭吻我卻落了空。
愣了會,他壓著脾氣抱我,「誰惹你了,我去砍了他,好不好?」
「沈晝。」
「嗯。」
房間黑到我看不清他的臉。
但我能聞到他身上沾的栀子花香。
「分手吧。」
沈晝動作一僵,然後松了手,朝旁邊躺過去,「又怎麼了?」
他不耐地按著眉心,「也不是小姑娘了,矯情什麼?」
「分什麼手」,他笑了聲,「唐箏,你不年輕了。誰會娶一個抽煙喝酒紋身,辦事比男人還狠的老婆回家?」
胸口一疼。
我用力按著心口,卻怎麼也壓不住那細密的痛感。
去年手臂縫針,我對麻藥過敏,十二針,生縫,我都咬著牙沒出一聲。
可沈晝幾句借著酒勁的真心話,卻惹的我紅了眼。
「沈晝」,我忍不住想要問他,「如果我得了絕症,你……」
「唐箏。」
他打斷我的話,眉間隱有不耐,「別再問這種無聊的問題。」
「你要真得絕症了,我陪著你自殺行嗎?」
他按了下眉心,「最近要忙婚禮和生意,我沒那麼多心思哄你,別作。」
說話間,他手機忽然響了。
沈晝煩躁掛斷。
對方卻又打了過來。
往復折騰了幾次,沈晝拿著手機下床,「說。」
女生的哭聲順著聽筒傳來,不太真切。
沈晝罵了聲,「真他媽麻煩。」
嘴上說著麻煩,他卻還是匆匆出了門。
「生意出點問題,我去處理一下。」
「你早點睡,不用等我。」
5
我和沈晝的婚禮定在了下月初三。
婚禮從簡。
我沒和沈晝說過我的病。
晚期,基本治不好了。
我也沒告訴過沈晝,我壓根不會嫁給他。
我能接受沈晝的一切。
唯獨接受不了背叛。
想想他把別的女人抱進懷裡,親吻著她的眉眼,在她身上尋找我年輕時的影子,我就覺著胃裡一陣翻湧。
惡心不已。
我十八歲跟了沈晝,到現在整十年。
如今,醫生說我也就剩半年可活。
這麼算來,我在他身上浪費了小半輩子。
剩下這麼點日子。
我隻想做唐箏。
我定了出國的機票,想趁我還有力氣,去看看這個我熱愛,卻從未去看過的世界。
而機票也定在了下月初三。
6
清早,我在日歷上劃掉了一天。
距離出國,還剩十天。
身後響起開門聲。
沈晝裹著一身風雪進門,褪了外套,走過來抱我。
他還是不喜歡我的短發。
視線隨著我落在日歷上,沈晝看著重重圈起的下月初三,笑了聲,輕輕捏著我的臉,「迫不及待想要嫁給我了?」
他數了下,「還有十天。」
他把臉埋在我脖頸,「這兩天我抽空陪你把頭發染回黑色,再接個長發?」
「婚禮上一定很美。」
「不用。」
我面無表情的看著日歷,「沒幾天了。」
「短發也挺好的。」
沈晝默了好一會,「嗯。」
他松開手,拎起搭在椅上的外套,「婚禮事多,老三那邊昨天剛被砸了場子,我最近忙,先不回來了。」
沈晝說話時盯著我看。
像是等著我服軟。
等我說好,你陪我去染發吧,去接回長發吧。
可我隻是淡漠地回望著他。
「去吧。」
「反正,就剩十天了。」
沈晝沒說話,轉身邁入夜色裡。
再沒回頭。
7
距離婚禮還有七天時。
我去了城郊一家紋身店。
老板娘三十來歲,保養的很好,但滿眼滄桑。
她看我一眼,
「紋什麼?」
我撸起袖,指著腕骨處的 sz,又露出鎖骨下方的栀子花。
「都洗掉。」
老板娘看了眼,「洗掉會很疼,而且,會留疤。」
我笑笑,「不怕。」
我現在最不怕的就是疼。
至於留疤——
我渾身上下那麼多疤,也不差這兩處。
更何況,說不定再過半年,這副身子就成一抔灰了。
老板娘和我闲談,「分手了?」
我笑,「嗯,快了。」
「還有七天。」
老板娘嘖了聲,「這麼有儀式感,分手還有倒計時?」
許是店裡太安靜,也或許是和老板娘投緣,不知怎麼,我看她第一眼就覺著,我們像是一路人。
我和她聊起了過去。
當初,沈晝追我時,我給了他一個期限。
三百天。
如果他能堅持下來,我就跟他。
於是,沈晝每天早上出現在我面前,都會算著日子。
「倒計時一百七十九天。」
「唐箏,還有九十六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
「還剩一天了,準女友。」
……
當初風雨無阻堅持三百天把我追到手的男生。
卻在後來的十年裡。
漸漸生厭。
和老板娘聊的很合,洗掉紋身時,我給她提起那兩處的寓意。
腕骨處的 sz,是我和沈晝在一起一年時紋的。
那時我被他仇家綁架,用來威脅他。
沈晝為了救我隻身赴約。
明知是死的局,他卻去的毫不猶豫。
那次,他險些被人砍死。
他出院時,我去了趟紋身店,在腕骨處紋了他名字的縮寫。
那時我天真的想。
這輩子我就認定沈晝了。
可當晚,當我獻寶般把尚還發紅的手腕遞到沈晝面前時,他卻愣住了。
沒有我想象中的感動。
他皺著眉,先問了我為什麼,又問我疼不疼。
最後,他把我抱進懷裡,「以後別做了,我不喜歡。」
「不喜歡你傷害自己。」
「你這樣就很好,不需要改變,我很喜歡幹幹淨淨的,完美無瑕的唐箏。」
那時年紀小,隻當他是心疼我。
卻不曾想,實際上沈晝已經說了心裡話。
而胸口那朵栀子花,是在沈晝發誓,說二十八歲那年一定娶我時紋的。
沈晝最愛栀子花,愛它純白無瑕。
所以我把它紋在了胸口。
等著沈晝娶我。
如今,沈晝終於在我二十八歲這年定下婚期,他正在計劃著七天後的婚禮。
我卻在計劃著Ṫûₘ如何離開他。
雖說這幅身子已殘敗不堪,但我還是不想在離開時,身上留有與他有關的烙印。
我指著另一側鎖骨下方,告訴老板娘。
「在這邊紋一朵凌霄花。」
沈晝愛栀子花。
而我偏愛凌霄花。
他要我純白無瑕。
可我人生僅剩的這段日子,偏要自己做傲於高牆的凌霄花。
8
從紋身店出來,已是傍晚。
我和老板娘很是投緣,彼此留了聯系方式,加了微信。
回家時,路過一個售賣棉花糖的小攤。
我忍不住停下腳步。
上次吃似乎還是小時候,那時外婆還沒去世,會在我被棉花糖饞的走不動路時,掏出身上所有零錢給我買。
她總是看著我吃完,最後又笑罵一句「饞丫頭。」
外婆總是喜歡看著我笑。
笑的那張蒼老的面孔,皺紋愈發深邃。
寒風拂過,將記憶吹散。
我走到攤前,買了一個兔子圖案的棉花糖。
很甜。
和記憶中一樣的甜膩。
路過街角,聽見一個小女孩高聲問著,「媽媽你看,那個阿姨好酷啊!但她為什麼會吃棉花糖?」
「那不是小孩子吃的東西嗎?」
媽媽笑著解釋,「誰說棉花糖隻能小孩子吃?大家都可以,吃點甜食,人會變得更幸福。」
我踩著高跟鞋走過。
又聽見小女孩稚嫩的童音ŧū́₇,「可是,阿姨吃了那麼甜的棉花糖,為什麼好像一點也不開心?」
「媽媽,阿姨看著好孤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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