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山徒步時,和一個女驢友發生了關系。
那是我們認識的第一天。
也是噩夢開始的第一天。
1
我們經歷了 6 個多小時的山地徒步,精疲力盡,而領隊卻堅持要爬上山頂扎營。
夜幕降臨,我們才明白這是多麼英明的決定。
湖北與安徽交界的大別山區,有著華東最後一片原始森林。
群山綿延,星河萬裡,在山頂仰望璀璨的夜空,浪漫至極。一天的疲憊,在那一刻都值了。
地陪帶了自家釀的酒,還帶了一把小吉他,為我們唱了一首他自己寫的歌,歌名很搖滾,叫《這個世上沒有好人》。我們圍成一圈邊喝邊唱,仿佛一切煩惱都不存在於這世上。
直到深夜,我們才各回了帳篷休息。
而這時,她來了。
她悄悄拉開我的帳篷,一陣幽迷的香味立刻彌散在狹小的空間裡。
她一定是剛噴了香水,長途跋涉一天,身上不可能還留有香味的。
「睡了嗎?」她坐在我身邊問。
我原本模糊的睡意蕩然無存,坐起來看著她。
我們一行有五男三女,她是最特別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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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瘦的臉龐,精致的五官,戴著粉色的棒球帽,顯得既青春又神秘。
一雙筆直的大長腿,裹著緊身的牛仔褲,若隱若現的雪白肌膚和腳踝,讓人過目難忘。
更重要的是,她唱歌很好聽,英文歌和中文一樣嫻熟。
但我知道,今天的我們不過是一群陌生人,隻是因為一場旅行臨時走到了一起,不會有任何後續故事。
所以我也隻是欣賞,和美女出遊,風景也會格外動人。
我怎麼也想不到,此時此刻,她竟然主動坐到我身邊,在昏黃的小睡燈下,側影流連。
「想來一次嗎?」她問。
「來……一次什麼?」我心跳不已,潛意識裡知道她想做什麼,但我不敢往那方面想。
她取下帽子,搖了搖頭發,空氣突然變得溫柔起來。
「再猶豫就沒機會了。」她朝我挪了挪。
她眼睛很大,很像抬頭就能看見的星星。
「不好吧……帳篷離得那麼近。」我沒有拒絕,我不能否認這一刻我心痒難耐,我不是得道高僧,做不到心如止水。
「陪我再去看看星星。」她湊到我耳邊呵出一口熱氣,「就在你帳篷後面,那有個山坡。」
說完,她朝我莞爾一笑,鑽出了帳篷。
我想冷靜,但我冷靜不下來。
荒山野嶺,萍水相逢,隻求片刻魚水之歡。
我們甚至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我拉開睡袋,悄悄鑽了出去。
2
營地一片安靜,月夜星辰,照得四周一片冷白。
我借著月光朝帳篷後方走去,沒幾步果然是一處緩坡,她半躺在地上,身邊放著一盞夜燈,看著遠方的夜空。
那場景,美輪美奂。
我往後望了望,這處山坡正好擋住了營地,距離也足夠遠。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做,好像很有經驗似的。
我朝她走了過去,走近了才發現,緩坡再往前幾米竟然就是懸崖,隱約還能聽見底下傳來潺潺水聲。
「真美,我從沒見過這麼美的星空。」我剛坐下,她就依偎到我的懷中喃喃自語。
我再無顧忌,輕輕摟住她的肩膀,手順勢垂在了她的胸前。
我們好像一對熱戀許久的情侶,嘴上說著簡單的話,身體卻肆意纏在一起。山中的晚風似乎帶著濃鬱的荷爾蒙,撩撥我們彼此心中的欲望。
嘴唇接觸的那一刻,我決定了,管他什麼愛情婚姻,人生苦短,何不放縱這一次?
星空為被地為床,幹柴烈火的我們就這樣發生了關系。
她很放得開。
激烈時刻,她手舞足蹈欲罷不能,而我徹底放下了害怕被發現的緊張,肆無忌憚地釋放野性。
事後,我們並排躺在一起,體會著山野的清風穿過身體的縫隙。
「也許這裡一輩子隻會來這一次,我沒有遺憾了。」她輕柔地說。
我苦笑道:「你先別感慨,我有一個壞消息要告訴你。」
她露出驚恐的眼神,四下望了望。
「你別嚇我。」
我指了指懸崖,說:「你剛才太興奮了,把手機甩下去了。」
「啊?」她爬起來就衝向懸崖,我一把抓住她,把她拉回懷裡。
「太危險了,等天亮了我再陪你去找吧,但希望不大,而且就算找到了,估計也摔壞了。」
她失望地看了我一眼,聳聳肩表示無奈。
「沒手機,我可麻煩了。
「沒手機,不是還有我嗎?」
她穿好衣服站了起來,看了我一眼,態度突然冷了下來。
「玩玩而已,用不著你負什麼責。」
3
清晨,領隊叫醒了大家,告訴我們今天的路途不長,可以慢慢走,多看看風景。
她舉起手,怯生生地說昨天夜裡方便時把手機掉下山崖了,想繞下山去找一下。
這種臨時改變行程的情況,在任何時候都是被領隊討厭的,果不其然,她剛說完領隊就皺起了眉頭。
好在地陪說,繞下去倒是不難走,隻是山崖下面是條小溪,手機就算沒摔碎,也很可能被衝走了,找到的希望不大。但他願意帶路走一趟,其他人繼續跟領隊往前走,我們在下一個村子匯合即可。
我一聽,連忙主動請纓表示願意和地陪一起,這樣兩男一女也方便照應。
領隊同意了,於是我們八個人兵分兩隊,地陪帶著我和她從後方繞下山崖,領隊帶著其他人按原路線前進。
她看了我一眼,那表情既不像感激,也不像怨恨,總之很復雜。
不過,她的臉和身材真是沒的說,在這荒郊野嶺,清新脫俗得像個仙女。
我們一邊下山,一邊聽地陪說著本地的故事,時間也不知不覺就過去了一個多鍾頭。隨著溪流聲越來越清晰,我們也終於抵達了山崖的正下方。
意外的是,原以為找到機會渺茫的手機,竟然就躺在我們面前。
機身彎曲,屏幕稀碎,泡在水中,卡在鵝卵石縫裡。
也幸虧溪水極其清澈透明,手機沉在裡面特別違和。
我撿起手機遞給她,她反復按了又按,手機毫無反應。
「當個紀念吧,不白跑一趟。」地陪惋惜道,「我們順著小溪也可以走到下一個村子,其實本來這也是一條徒步路線,隻是夏天雨季的時候不安全,你們不妨感受一下隱藏路線的體驗。」
她把手機裝進背包,看了我一眼,說:「你別把我弄丟了。」
說實話,那一刻,我真覺得她的話有別的意思。
但我不敢想,也不敢和她對視。
我有老婆,結婚五年了。
4
隨後的幾天,我們一行穿越了一片又一片山地森林,翻過一座又一座沒有名字的山峰,唱歌遊戲,但是再沒有過野外露營。
這幾年山區經濟發展不錯,村子一個接一個,條件也都好,實在沒有必要為了睡帳篷而落腳在野外。
不知道怎麼了,我總是對住宿地點格外敏感,一聽說今晚住在哪個村子,心裡總會一陣莫名的失落。
除了住宿時知道了她叫沈溪桐,我和她沒有任何新的交集。
四天後,我們抵達了此行的終點站,位於革命老區的一個縣城。
領隊組織的最終儀式是一頓農家樂的午飯,吃完這頓飯就表示徒步正式結束,接下來是去是留都自己決定。
所有人都很興奮,講述著徒步六天的感悟,我卻心不在焉。
她沒來。
我草草吃了幾口便告辭了,在飯店轉了幾圈,最後在樓頂的欄杆上發現了她。
她戴著耳機,嘴一張一合,雙腿懸在半空來回晃蕩。
躊躇再三,我走了過去。
她看到我,摘下耳機,笑著說:「謝謝,這幾天吃你的花你的。」
我坦然道:「沒事,應該的。」
「應該的?」她露出一個不可思議的表情,「對你老婆那才叫應該的,對我算什麼?」
她居然知道我有老婆,我頓時有些無地自容。
「你掏錢的時候,我看見錢包裡有女人照片,挺漂亮的。」她說,「你無名指也有戴戒指的痕跡。」
我尷尬地笑了笑。
「怎麼了?負罪了?」她盯著我,「是對她,還是對我?」
「你別問了。」我和她一樣坐在欄杆上,也不再掩飾,「我四個月才能見到她一次,一次不超過 48 小時,五年來一直如此,我這個婚還不如不結。」
「這樣啊……」她湊了過來,「那……還想來一次嗎?」
我懸著的心立刻又提到了嗓子眼。
「想得美,哈……」她捂著嘴笑了起來,像個青春期的孩子,「你能不能再幫我個忙?」
「什麼?」
「幫我買個手機,不然我都回不了家。」
我松了口氣,說:「當然可以,縣城有商場,你想要什麼我送給你得了。」
「說真的,你還不錯。」她眯著眼把我從頭看到腳,「別誤會,不是送手機還不錯,是吉他彈得不錯,歌唱得不錯,還有……也不錯。」
5
帶著復雜的心情,我離開縣城回了家。
家裡還是空蕩蕩的。
我從沒想過自己會有背叛婚姻的一天。
我和老婆陳一清是大學同學,就像校園故事中的愛情典範,我們從任何角度看都令人羨慕。
她是全能學霸,我是文藝浪子。
她是學生會主席,我是樂隊隊長。
她會寫文章,經常發表;我會寫歌,經常演出。
我們走到一起,簡直沒有任何懸念。
畢業兩年後我們就結了婚,她事業發展很快,婚後就被調去了海外分公司,接著便是職場三級跳,三十歲不到便成了高管,一年也就回來三四次,一次不超過三天。
而我,幾次工作碰壁後,幹脆做起了家庭煮夫,偶爾演出救場,偶爾寫歌賣稿,偶爾做個吉他家教。
我和陳一清,肉眼可見越來越遠。
這次徒步,也是我實在闲得發慌想出來的主意。
我和陳一清說我想出去徒個步散散心,她立刻轉給我一萬塊錢。
這種感覺,說不上是幸福還是可憐。
想著想著,我在沙發上睡著了,我夢見了那個夜晚的山頂,我和沈溪桐氣喘籲籲,突然四周亮起了探照燈,陳一清出現在我眼前,眼神就像在看一隻寵物狗。
我對不起她,也對不起我們十年的感情。
我渾渾噩噩地過了半個多月,和往常一樣,每天和陳一清不過三五句話。她不是在開會,就是在應酬,我們就像是彼此的鬧鍾,每天早安晚安。
我繼續著煮夫的日子,又是半個月一晃而過,我收到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
「我到 A 市了,請我吃個飯吧。」
我心中莫名一陣激動,我沒見過那個號碼,但我肯定是她。
幾乎沒有猶豫的,我回復說:
「在哪?」
她也是秒回:「花香裡酒吧,晚上 6 點。」
收到短信的那一刻,我仿佛全身都過了電,又酥又麻。
6
一路上我想象了幾千種打招呼的方式。
不能讓她看出我很想她,也不能讓她感到我很敷衍,能不能再給她一點魅力和好感呢?我心懷忐忑推開包廂,門開了一半我便看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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