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025-03-31 15:40:523600

我要學駕照,老公和兒子都不同意。


「你分得清剎車和油門嗎?不好好在家待著,瞎折騰什麼?」


「媽,我就快結婚了,等我有了娃,你哪還有空開車?」


我仍然堅定道:「我要學。」


「你敢去學,老子跟你離婚!」


「好,離。」


兒子慌了,像他十歲那年一樣求我:


「突然離婚,你讓小涵爸媽怎麼想?你給爸道個歉,別鬧了,好不好?」


我攥緊新辦的身份證。


「我已經盡到了做母親的義務,今後,誰都威脅不了我。」


1


我的身份證丟了。


趁出門買菜的工夫,去了趟派出所。


工作人員告訴我,現在用機器就可以自助辦理。


我暗自納罕,又有些忐忑地走到機子前。


折騰了半天,最終又折回去請教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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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發展得真快啊,我們老年人都跟不上這個社會了。」


辦完後,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小姑娘利落地退出頁面。


「四十九歲,不老。」


折返的公交搖搖晃晃,窗外綠化帶上的櫻花開得鮮豔。


一輛救護車閃過。


老家的一幕幕又浮現在眼前。


那天隻有我和我爸在家,他突然暈倒。


幹等救護車來也不是辦法。


我急忙去找鄰居求救。


「車倒是在家,可我老公不在,我不會開呀!你會嗎?」


我隻好另外找人,總算借到一輛三輪車。


中途和救護車遇上,順利送到了醫院。


可還是晚了一步。


或許,我會開車的話,就能早一點到醫院,就能把我爸救回來。


我真沒用。


活了四十多年,除了做家務帶孩子,好像什麼都不會。


生活在城市的底層主婦,既不如村裡的女人們能幹,又不像精英們事業有成。


身邊人都說,這樣的女人才合乎標準,可沒人看得起我們。


我不能就這樣,一輩子卑微到死。


小姑娘的那句話像片花瓣,久久在我心裡回旋。


我才四十九歲,我不要服老。


2


自從兒子上小學後,這些年我斷斷續續打過幾份工。


除去生活開銷,攢下一萬兩千塊私房錢。


我一拿到新身份證,當天就去駕校交了報名費。


晚飯。


我醞釀了一會兒,剛要開口,兒子卻先道:


「媽,跟你商量個事唄?」


他掃了我一眼,接著道:


「周末我要帶女朋友回來,就之前提過的,姜涵,她爸媽都在體制內,條件挺好。」


我老公白正剛若有所思:「那是得好好準備,不能叫人家看輕了我們。」


說著,他對著我比畫一圈。


「你給家裡做個大掃除,裡裡外外,都收拾一遍。」


我停下筷子。


「迎接明旭的女朋友,不應該我們全家一起做準備嗎?」


「你每天在家闲著,能跟我們比?」


兒子跟著附和:


「媽,這些本來就是你的活兒,我跟爸兩個大男人做什麼家務?」


說著,他眼神一轉,語氣帶著幾分強硬:


「等收拾完屋子,你回老家住幾天吧?小涵說了,不喜歡沒文化的老太太。


「而且,你這副樣子,比小涵她媽老了十歲都不止,可別把人給嚇跑了。」


我下意識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臉。


松松垮垮,像覆著一層死皮。


「你打算用什麼理由跟你女朋友解釋?」


「簡單,就說爺爺病了,你回去伺候老人,她能理解的。」


我自嘲地笑了笑。


「可我這個醜婆婆總要見媳婦兒的,又不能躲一輩子。」


他有些不耐煩。


「那等結婚的事板上釘釘了,再讓你們見面也不遲!」


「明旭考慮得也有道理,你就順著他的意思,回老家住幾天吧!」


父子倆你一言我一語,說得我怔了又怔。


胸口仿佛被壓住,悶得喘不過氣。


既然付出得不到尊重,那就不必再付出。


隻要我不在乎他們,就不會被裹挾。


這麼簡單的道理,該早點明白的。


我抓過沙發上的手提袋。


報名合同、收據、身份證,一股腦都倒了出來。


「我不回去,我要學車。」


白正剛拿起收據,兩眼一瞪:


「兩千九百八,你哪來的錢?」


「我嫁給你二十幾年,不至於連這點錢都不能有吧?」


他撇撇嘴:「那也不能亂花!」


「你一個女人家,分得清剎車和油門嗎?不好好在家待著,瞎折騰什麼?」


父子倆的觀點總是出奇地統一。


「媽,我就快結婚了,等我有了娃,你哪還有時間開車?學了幹嘛?」


我有許多條理由可以反駁。


但爭吵隻是徒勞。


他們是不會被我三言兩語說服的,我不想浪費力氣。


「我要學。是通知,不是詢問。」


「你敢去學,老子跟你離婚!」


我沉默幾秒。


「好,離。」


白正剛一臉詫異。


以他的腦子,恐怕一時半會兒難以想明白,為什麼被他用離婚拿捏了半輩子的女人,竟然平靜地答應了他。


白明旭也慌了。


「突然離婚,你讓小涵爸媽怎麼想?媽,你給爸道個歉,別鬧了,好不好?」


我搖搖頭。


「明旭,當年你也是這麼勸我的,可結果呢?」


3


白明旭十歲那年,白正剛和隔壁棋牌室的老板娘攪和在一起。


被她老公發現,狠狠揍了一頓,鬧得四鄰皆知。


我提了離婚。


白正剛揮了揮拳頭:


「你吃我的住我的,有什麼資格提離婚?就是要走,也不能帶走一分一釐,更不可能讓你帶走兒子!」


白明旭抱著我哭得撕心裂肺:


「媽媽要是走了,別人會怎麼想?同學們一定會笑話我的!


「以後沒有人給我做飯,沒人給我洗衣服,我就成了沒媽的孩子……」


那時的我以為,那是他感知到我對他的關照,不願和我分開。


所以當他對我說:「媽,你別鬧了,好不好?」


我沒有深究誰對誰錯,而是揉了揉他的腦袋應下:「好。」


也是從那次開始,隻要我沒順著白正剛的心,他就揚言要把我趕出家門,要讓兒子受凍挨餓,遭人嘲諷。


我一次次忍了下來。


直到今天,我終於完全確定,兒子對我,沒有情感上的眷戀,隻有無盡的索取。


我攥緊新辦的身份證。


嶄新的照片,嶄新的「楊小梅」三個字。


而我,也該開始新的生活。


「我盡職盡責地把你養大,已經盡到了做母親的義務,今後,誰都威脅不了我。」


「媽,你怎麼能這麼自私?萬一我跟小涵因為這事掰了……」


「那就當是幫了人姑娘一把,積德了。」


我打斷他的大吼大叫,轉身進屋收拾行李。


我沒什麼要帶走的,幾分鍾的時間,就拖著輕飄飄的行李箱出來。


「你不想讓我露臉,我成全你,但我去哪,你管不著。」


說完,我看向白正剛:


「既然要離婚,你得跟我去辦手續,就今天吧。」


白正剛冷笑一聲。


「你讓我去就去?要離婚可以,你去起訴,法院什麼時候判,咱倆什麼時候離!」


白明旭趁機勸我:


「媽,離婚沒那麼容易,何必折騰呢?而且你一個人,沒有我爸養你,你要怎麼生活?」


我沒有回應,默默轉身去開門。


身後傳來白正剛囂張的挑釁。


「你今天出了白家大門,過幾天要是想回來,得給老子磕頭認錯!我倒要看看,你能硬氣多久!」


婚姻圍城,寬進嚴出。


或許,我得花上一年、兩年,甚至更久,才能擺脫這段婚姻。


但我已經邁出了第一步,無論如何,我一定要走出這座牢籠。


4


天黑前,我在城中村租下一個單間。


租金四百,押一付一。


出了巷子就是夜市。


我逛了一圈,看到有家燒烤店招人。


下午五點上到凌晨兩點,六點左右店裡管一頓晚飯,月薪兩千二。


正好和學車的時間錯開,還能省一頓飯錢。


我徑直走了進去。


十分鍾後,成功拿下工作,明天開始上班。


我獎勵了自己一杯六塊錢的奶茶、一隻烤雞腿。


走在喧鬧的夜市。


身旁人來人往,擁擠不堪。


但一抬頭,卻是廣闊的夜空。


我以前做過鍾點工,當過飯店服務員,在超市賣過洗衣液,也在酒店做過保潔。


我天真地以為,隻要像白正剛一樣出門掙錢,就能得到他的尊重。


可下班回來,仍然有一件又一件的家務等著我。


吃完飯,仍然永遠是我洗碗。


他窩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時候,我得拖地、晾衣服、擦他第二天要穿的鞋。


而我有了收入,他便不再給我家用。


我不願意在外累死累活,回到家還得倒貼錢伺候老爺。


但為了能攢下私房錢,我隻能每隔一段時間就出去工作。


過去的我,就活在這樣暗無天日的循環裡。


我猛吸一口奶茶。


「不用伺候人的感覺真好啊。」


5


白明旭打來電話的時候,我正在刷科目一的題。


「媽,我明天帶小涵到家裡吃飯,你在哪?我去接你,現在回來打掃衛生還來得及。」


我本打算直接掛斷電話。


想了想,又覺得太便宜這小子了。


「你先告訴我你在哪,我看看離你遠不遠。」


那頭一喜:「我在公司午休,沒事,媽,多遠我都去接你。」


「我在東郊的釣魚湖邊,等你到了聯系我吧。」


他上班的公司在西邊,去東郊得橫跨幾乎整個市區。


這一來一回,費油費力費時間,夠他折騰的。


一個小時後。


手機又響了。


「媽,我到了,你具體在哪個位置?」


「白明旭你記住,沒有人會永遠無怨無悔地任你索取,哪怕是你的母親,也不會。」


手機傳出他的狂怒:


「你耍我!」


「為什麼你會被耍?因為你貪心,無恥!白明旭,你別再找我了,我是你媽,但我不欠你。」


父子倆在餐館招待姜涵。


白明旭發了條朋友圈。


【很圓滿的見面,期待與你更進一步~】


照片中,父子倆西裝革履,笑容和善。


姜涵端坐在白明旭身側,畫著淡妝,笑起來有淺淺的梨渦。


挺漂亮的。


怎麼就看上了白明旭呢?


不過這跟我沒關系了。


我不想摻和白家的任何事。


我的那些苦楚,就是說出去,別人也不一定會信,就算信了,也不見得能理解。


各人有各人的命。


我隻能祝姜涵,有福之女不入無福之家。


6


考完科目一,我去了律師事務所。


接待的律師聽完我的講述,很快給出了判斷。


白正剛沒有家暴,會打牌打麻將,但我手裡沒有能證明他賭錢的證據。


而且,他玩樂的那點小錢,上升不到危害家庭的地步。


就連和棋牌室老板娘的那檔子事,也過去了十幾年,人早就搬走了,難以取證。


他不是窮兇極惡。


卻會長久地硌硬我,耽誤我。


律師說,我和他隻能算「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訴,大概率會判不離。


此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現,得等半年才能再次起訴。


但允許起訴隻是給我的權利,並不能保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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