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聊的那麼開心,她居然沒有想到要問她要一個聯絡方式,真是笨死了!
不過,老天還是蠻眷顧陶莎莎的,沒有讓她錯過一個好朋友。
她剛踏上海灘,就看到了正在海邊散布的於莎莎。
因為旁邊都已經支起了晚上的燒烤攤、大排檔,路邊的夜間店鋪也陸陸續續地開了門,所以整個海灘可以說是燈火通明,比白天裡還要熱鬧許多。
於莎莎在人群中身影修長,發絲飛揚的樣子很是惹眼,在燈光交錯下,讓人一眼就可以認出來。
陶莎莎激動地大喊了一聲,“於曉曉!”
幸好啊,她還沒有錯過,也沒有失約。最重要的是,沒有錯失一個看起來很值得相處的朋友!
於曉曉聽到了有些熟悉的聲音,立刻回頭望去,看到了站在不遠處的陶莎莎。她的臉上揚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朝著陶莎莎的方向揮了揮手。
陶莎莎加快了腳步,急速地奔跑到了於曉曉的身邊,拉住了她的手,上氣不接下氣地道:“還……還好,我沒……沒錯過。”
於曉曉看著她的這副樣子,忍俊不禁地捂住了自己的嘴,“你慢一點,我又不會跑掉。”
真沒有想到,她竟然會這麼可愛,讓身為女生的自己也覺得喜歡不已。
好像她還從來都沒有遇到過這麼有趣的女孩兒呢,看來這次是來對地方了。不僅可以看到好風景,還可以遇到好朋友。
第一百七十一章和陶莎莎一起吃飯
“呵呵,我這不是怕我遲到失約嘛!”陶莎莎有些尷尬地笑笑說道,心裡慶幸於曉曉還在這裡沒走。
要知道,她從小到大都在這一片海灘和漁場上生長,也在這裡念書玩耍,可是圈子很小,除了島上的人她幾乎都沒有別的朋友。
所以,可以遇見於曉曉這樣一個特別的人,真的很想要和她交朋友,這才會這麼著急,生怕自己會錯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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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千金易得,知己難求,更何況是像她陶莎莎這麼孤單寂寞的人,當然需要一個好朋友好閨蜜了。
島上以前倒也不是沒有好朋友,可是關系最好的那個閨蜜現在已經嫁人到外地去了,很少聯絡,所以身邊能夠說的上話的女生已經幾乎沒有了。
於曉曉的出現,無疑是讓她覺得很開心的。
本來她都要以為,自己這輩子就要在島上孤獨終老,再也交不到朋友了呢。不過現在看來,老天還是沒有忘記她,還是夠眷顧她的,至少可以讓她遇到了於曉曉,而對方也願意做她的朋友。
單單這一點,就已經很足夠她覺得幸運的了。
“我就住在不遠的旅舍啊,其實就算不在海灘上你也可以來找我啊。”於曉曉笑著說道,眼神顯然要比陶莎莎成熟幹練的多。雖然看起來差不多年紀,可是身上散發出來的氣質卻是截然不同。
如果說陶莎莎簡單率真,像是向日葵一樣的讓人覺得開朗樂觀,給人帶去希望和快樂,那麼於曉曉就像是牡丹花,莊嚴、尊貴,帶著成熟內斂的氣息,也讓人著迷不已。
這兩個長相都很出眾的女生站在一起,無疑成了夜晚海灘上的一道很亮眼的風景線,讓很多的人都紛紛朝他們這邊側目。
“對哦!我剛才走太急,都忘記這件事情了。”陶莎莎撓了撓自己的腦袋,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
不過想想,這都是怪那個該死的失憶的男人!
要不是他發生了那麼多事情,她也不會搞的精神失常,都把於曉曉告訴她的話都忘得一幹二淨了,真是夠了!
幸好她沒有錯過這個好朋友,也沒有失信於她,否則的話恐怕她一定會恨死那個失憶的某人。
於曉曉看著陶莎莎有些傻氣卻天真可愛的樣子,臉上的笑意更深了,不過卻沒有說話,隻是望著她。
眼前的女孩,實在是太可愛了,從來都沒有想到,她還會遇到這樣有趣的人。
之前還真的以為她不會來了,或者是忘記了和她的約定,沒有想到竟然會是這樣的結果。
不過,於曉曉的心裡也是真的很開心,可以在這裡交到一個這麼有趣又可愛的朋友。
看起來陶莎莎真的和她在A市身邊認識的人都不一樣,那些人大多都是有所企圖,和她或者是公司有著利益的牽扯。
可是陶莎莎卻不一樣,她的眼神是那麼的幹淨澄澈,那麼真誠動人,根本就不是會利用人的人。
這個世界上,果然還是有美好和純粹存在的。
於曉曉忽然覺得心情比之前更好了一些,忍不住主動地拉住了陶莎莎的手,“那麼,你現在帶我去逛逛吧。我還沒有吃晚飯,你介紹介紹這裡有什麼好吃的。”
感覺到於曉曉的手心傳來的溫溫的熱度,又聽到她這麼說,陶莎莎覺得心裡忽然竄過了一陣的暖意,忙點了點頭,熱情地笑開了花。
“這樣你就問對人了,我對這一片海灘可是太熟悉了,從前到後,從東到西,任何一家店、一個攤子,我都是熟悉的不的了,你看看你的口味是什麼,我再給你推薦最適合你,保證讓你吃了還想吃,一輩子忘不了!”
一提到這個,陶莎莎可是最有發言權也是最驕傲的了,畢竟她在這裡生活了20多年,當然對這裡是有夠熟悉的。
俗話說的好: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她當然要好好地對自己的這個新朋友盡盡地主之誼,好好地招待她款待她,讓她在這裡吃好玩好,可以樂不思蜀!
新朋友嘛,自然要給人家一個好印象,這樣友情才會越來越好。
“嗯,好。我喜歡吃有味,稍微辣一點可以,但是不喜歡甜的。”於曉曉一邊和陶莎莎走著,一邊思考了一下就脫口而出。
她忽然想到,印象中好像工作之後她就沒有逛過類似的夜市和小吃街了,平日裡幾乎都是在公司的餐廳匆匆吃一下工作餐就好。假日裡也都是在一些自己喜歡的小資飯店吃飯,根本就已經忘了這些小吃街的煙火味道。
現在和陶莎莎走在一起,讓她覺得一陣的恍惚,卻也有著一陣陣的暖意,仿佛回到了學生時代和宿舍裡的同學一起吃小吃街的場景。
陶莎莎,真的是一個很可愛的女孩子啊!
和她在一起,沒有任何的負擔,會很輕易地就被她臉上的笑意和她的熱情感染,讓人的心情也跟著不自覺地就好起來。
而陶莎莎也真的很認真地聽著於曉曉在說,然後低頭仿佛是在思考著什麼。
“想到要帶我去吃什麼了嗎?”於曉曉心情頗好地問道,看著陶莎莎真的用心在想著要帶她吃什麼的樣子心裡覺得暖暖的。
她從來都沒有想到過,一個萍水相逢的偶遇的女孩子,竟然可以給她這麼大的意外,而且還真的在為她著想。
看來,這一趟旅行真的是沒有錯。
如果她不是臨時決定來S市而是去巴塞羅那的話,就一定不會遇到這麼有趣又可愛的女孩兒了。
也不知道多久了,她都沒有好好地交朋友,因為工作的緣故,也不敢和誰真心交談,生怕都是對公司或者是對她有其他的企圖。
可是,陶莎莎卻顯然是不一樣的。
首先她和自己的工作完全沒有交集,所以不存在任何的企圖心,其次她眼神裡透露出來的純真坦率也讓她放心,知道這絕對是一個值得交往的好朋友。
說不定,她們就可以這樣偶然之下成為知心好友,以後無話不談呢!
雖然現在想這些有些遙遠,但是於曉曉卻是真的在心裡期待著呢。畢竟,她實在是太渴望有一個好朋友能夠說說話了。
自從工作之後,她身邊沒有什麼朋友,幾乎都是利益關系的人來人往,根本沒有真心可言。就算可以賺到錢,可以有無限的發展空間,卻也總像是缺少著一點什麼。
這個陶莎莎,好像給她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好像讓她覺得,生活看起來竟然可以那麼美好。
之前遇到的那些事情,那些給她帶來陰霾的東西,好像都在漸漸消散去。
這一切,都是陶莎莎身上的力量。
如果可以的話,於曉曉還真的想經常和陶莎莎在一起玩耍嬉鬧,可以讓自己活的也輕松快樂一些。
隻可惜,她們不在同一座城市。自己終究要回到A市去,這裡的一切隻能夠當作是一場很美好的旅行記憶。
不過還好,A市和S市相鄰,不到兩小時的車程,如果要來,也隨時可以過來。
隻是,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輕松又隨意了。
“哦,我知道了!我帶你去吃那邊的海鮮大餅!有點辣辣的,鹹鹹的,有我們這裡海風的味道,你吃了一定忘不了。還有對岸街角的那家阿婆燒肉飯,你應該也會喜歡的。”
陶莎莎像是忽然來了精神一般的眼睛一亮,心裡為自己的安排開心不已。
幸好,於曉曉也不是很刁鑽的人,隻不過就提了兩個要求,她還算可以滿足。要知道,這片漁場海灘上,幾乎什麼她都吃過嘗過,好多商家都和她是老鄰居老街坊,一直都很照顧她。
“嗯,好。”於曉曉甜甜一笑,兩個女孩子一起手牽著手在海邊走著。
不得不說,和這個陶莎莎在一起,她真的覺得很輕松,絲毫沒有在商場上打拼的那種緊張又快速的感覺,有的就隻是滿心的平靜和愉快。
要是能夠多留幾天就好了,於曉曉心裡這麼想著,卻是有些無奈。
她看來是不能夠多留了,因為A市還有好多的事情需要她去處理。她始終是放不下公司,放不下自己的工作,也更放不下自己老板的安危的。
找人這種事情,拖的時間越久,就越難找,這個道理於曉曉不是不知道。
之前她受到了太大的刺激,所以不願意面對,但是現在心情已經平和很多了,就是該去面對的時候了。
無論怎麼樣,蕭總真的對她很好,她不能夠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他被壞人所害。
就算真的有什麼事,也要找到他再說。
不過,於曉曉還是在自己的心裡祈禱著,希望自己的老板可以平安無恙,希望他真的隻是失蹤而已。
可是她又哪裡會曉得,在自己身旁正和她一起沒心沒肺地吃吃喝喝的女孩兒,和她的老板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呢?
“怎麼樣?好吃吧?我沒有騙你吧?”陶莎莎手裡拿著半塊海鮮大餅,對於曉曉笑的很燦爛。
“真的!真的很好吃,謝謝你莎莎,我好久都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餅了!”於曉曉也興奮地點了點頭,沒有想到這片海灘上會有這麼好吃的東西,也怪不得晚上的時候有這麼多岸上來的遊客了。
要是她也住在這座城市的話,隻怕也會常常到島上來吃東西了。
這裡雖然沒有A市的繁華先進,但是卻有著一座海濱城市獨有的安詳和愉快,讓人有一種很強烈的歸屬感。
如果不是她的心裡還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她還真的想要留在這裡不走了呢。
陶莎莎和這裡一樣,都是讓人會念念不忘的存在。
第一百七十二章去探望她
清晨的風有些微涼,雖然還是夏季,但是已經也快到盡頭,讓人感受到了一絲秋日裡的氣息。
空氣裡氤氲著一種讓人覺得壓抑的氣氛,坐在車裡的寧遠眉頭深鎖。
這幾天,他一直都在想著孟白的事情。
她出事這幾天,雖然受苦昏迷的人是她,可是他卻是也一樣地在忍受著痛苦的煎熬。
所以,這天他還是沒有忍住,開車朝著羅茲醫院的方向而去。
寧遠從來自認為不是一個情緒化的人,可是碰到了孟白,好像一切都開始改變了。他原本平靜的生活因為她而擾亂了步調,心跳也因為她而加快了速度。
這個女孩,無疑成了他生活裡的一道微光,讓他還憧憬著美好,又相信了愛情。
可是,她的眼中、她的心裡、腦裡,卻全都隻有那個男人——蕭祁。
那個男人的魅力很大他承認,可是連續搶走兩個他所愛的女人,這任他脾氣再好也無法忍受了。
本來他也是真的打算讓步,決定讓孟白追求自己的幸福,就如同當初他對杜雅做的一樣。
可是,他沒有想到,再一次地讓自己放手祝福,卻是又一次的錯誤決定!孟白受了傷,甚至還昏迷不醒,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醒過來。
這一切讓他的世界崩塌,讓他不得不把前前後後的事情都聯系起來。
他本是一個很純粹的唯物主義者,不相信因果宿命。可是,杜雅的死和孟白的傷,卻讓他覺得那個男人是一個災星,一個會給任何一個愛上他的女人帶來災難的禍害!
所以,他感覺自己真的是大錯特錯了!
甚至覺得自己和杜雅的死、孟白的傷都也有間接的關系。
如果不是他太軟弱,如果不是他沒有堅持不放棄,杜雅不會因為蕭祁而傷心過度決定自殺,孟白也不會被車撞到昏迷不醒!
他真的不該覺得放手祝福是最好的選擇,真的不該讓自己所愛的女人都受到這麼深的傷害。
看著外面飛速掠過的街景,寧遠的心裡從未如同此時這麼堅定自己內心的那個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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