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2024-12-02 14:36:325382

所以我此刻才會不受控制地發抖流淚,冷汗涔涔。


「這是什麼?冠月,這是什麼?」我轉過頭去看著他。


他從駕駛座前方的抽屜裡掏出一樣東西,是我那部修不好的手機。他修長的手指按住機身側面的開機鍵,屏幕亮了起來。


「你、你不是說修不好了嗎?」


「我說,你就信嗎,隨安?」他似笑非笑地看著我。


「所以,這就是你的小驚喜嗎?你就是要這樣毀掉我,讓我萬人唾棄,然後隻能留在你身邊,是嗎?」


「是啊。」


「太無恥了,你太無恥了……」我流著淚翻閱屏幕上不堪入目的留言。


-天啊,男的那麼帥,她是怎麼想的?


-這女的也太惡心了,嘔。


-公開的時候我就覺得女的配不上男的,男的又帥又有錢又溫柔,還是混血,奈何當時一片祝福,瑟瑟發抖不敢說話,估計都是女的水軍。


-出軌的都去死吧。


-女方前同事,怪不得她之前一聲不吭就辭職了,走的時候高傲得要死。


-女方同學,她上學的時候就很會勾引男人了,仗著自己有幾分姿色到處發騷。


-你們看了嗎,她之前還在男的演出時爬上臺說對不起,怪不得,真有臉啊嘖嘖嘖……


-隻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女的面相就很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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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沒人覺得有點怪怪的嗎?之前女生說男生囚禁了她诶……


--不要陰謀論了好吧,自己不幹淨就想拖男方下水。


--接下來是不是又要說音頻造假啦?


-沒人看到女方手腕上文了男方的名字嗎?顏色一看就是文了不久啊,出軌的話完全沒必要吧。


--祝你老公天天給你戴綠帽子。


--祝你不孕不育,兒孫滿堂。


--發個群號啊,有錢一起賺。


--賺這種爛錢不怕沒有媽?


-小聲 bb,我之前聽說這個男的私下挺陰鸷的诶……


--藝術家都有點脾氣的吧,誰還沒個個性了!


--搞笑,男方脾氣不好就可以出軌了?


--我是男方粉絲,他明明就很溫柔好吧,他隻是有的時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不知道怎麼表達。


--他從小沒有父親,可能不知道怎麼去愛,可他內心是很善良的,傷害這樣的人,這個女的真的沒有心。


…………


-李隨安,電話:137xxxxxxxx。住址:xxxxxxxx。工作單位:xxxxxxxx。


--隨手轉發,替天行道。


--首頁轉需。


--有沒有人知道她父母電話的,應該讓他們知道自己教出一個好女兒。


…………


「這就是你今天說不想結婚的理由?隨安,我們怎麼會培養出你這麼不知廉恥的女兒!」


我靜靜聽完那一端的咒罵,掛斷了電話。


「是不是很殘忍,隨安?」他平靜地取走我手上的手機,看著我,「這個世界有的時候是這樣的,是我想的這樣的,不是你想的那樣的。」


他摸了摸我的頭,再溫柔地撫摸我的臉頰,脖子和後背。


「人有的時候是很奇怪的,他們自己不用是完美的,他們的家人不用是完美的,愛人不用是完美的,朋友不用是完美的,但卻覺得受害者必須是完美的。」他平靜地看著我,「一旦他們把誰當作壞人,這個人就隻能是壞人,隻能做壞事。」


他抬起我的臉,問我:「隨安,這條錄音是誰錄的?」


我斂著眼睛,幾乎絕望:「我錄的。」


「對,是你錄的,不是我錄的。」他笑了一下,又問:「你發給我了嗎?」


我因這一句話抬起眼睛看著他。


「你發給誰了,隨安?」


我的嘴唇和牙齒都在不受控制地顫抖——我不敢回答,我不能面對。


「我們認識的第一百天,你跟我在雪地裡吵架,讓我別碰你,後來又來拉我的車門,說要跟我走。」他打開手機翻出通話記錄,「鄭嘉穎給你打電話了吧?她是不是說,有人給她發了照片,說要戳瞎她?」


「你們、你們是一伙的嗎?」


他低頭笑了一下:「你覺得她配嗎,寶貝?」


「我是發過這樣的照片,不過不是那一天,發的時候,也跟你沒有任何關系。」他把通話記錄調到那一天,遞給我,「打過去,給當時那個電話打過去,你應該記憶猶新,當時是幾點吧?」


我哆嗦著接過手機,顫抖著按下屏幕上陌生的號碼。


「喂,您好梁先生,您好?梁先生能聽到嗎?請問是需要代駕嗎?」


我攥緊手機,沉默地咬著牙。


「您上次讓我去 xx 餐廳十字路口那裡接的女士,我等了好久都沒有看到啊,梁先生。」


我不能承受地掛了電話。


梁冠月看著我,眼神平平淡淡:「結果你是怎麼說的,隨安?你說冠月,別碰嘉穎,我求你了,都聽你的。隨安,從你發現我調查了你的那一刻起,你就給我扣上了魔鬼的帽子。」


「我告訴過你吧?我是想要去學的,學著怎麼像一個正常人一樣,給你安全,溫柔,和愛。結果呢?你一看到我的尖牙和爪子就叫我快滾,當然了,我也承認,我根本學不會。」他像在自嘲,但更像是在嘲笑我,「隨安,我送你的第一條項鏈是珍珠,我對你說,我喜歡珍珠,石頭因血肉的祭奠而變得美麗又珍貴。」


「所以……你要我祭奠你?」


「我是想把你變成珍珠,笨蛋,我從沒見過像你這麼笨的人。」他發動了車子,放起音樂,「我們邊走邊說吧,隨安。」


「你總是問我想要什麼,好吧,隨安,最初我想把你變成我的狗,我想變成你世界裡的唯一,讓你永遠不能離開我。後來我改主意了,因為我發現你沒我想得那麼偉大善良,立志做聖母,整天想著犧牲。原來你也有爪子和尖牙,你也會為了活命對我虛與委蛇,委曲求全,不惜出賣你的身體,違背你部分原則。」


「然後我想著,那好吧,那我們同歸於盡吧,你不需要知道你父母是什麼人,你朋友是什麼人,你生命裡隻出現一個反派就夠了,你所有的恨,我來帶走它,我所有的愛,你也帶走。隨安,你可能很不屑,但這就是我們瘋子表達愛的方式。」


「可是隨安,你真是隨時隨地要給我驚喜,當我決定要跟你一起死的時候,你居然又開始跟我鬥智鬥勇,講起了自由平等,這讓我想戳穿你,想刺破你自以為完美的楚門的世界。」他輕蔑地看著我,「你可能不覺得自己虛偽,但你都不覺得自己可笑嗎?隨安,你跟我平等過嗎?」


我愣愣地看著他專心開車的側臉:「你什麼意思?」


「你第一次見到我是在我的演出上,票還是你那個好朋友給你的吧?」他頓了頓,繼續說,「可我第一次見到你,見到你們的時候,你是不是已經不記得了?」


他轉過頭看了我一眼,隻有一眼。


「那個時候我十歲吧,家裡整天吵架,過得很窮,嘴饞的時候,會去撿小攤販丟掉的水果,隻會撿,我從來都沒有偷過。有一天我撿水果吃的時候看到了一個小女孩,穿著一條潔白的公主裙,白得像是百合。她父母牽著她,小聲跟她說,安安呀,將來一定要努力出人頭地,不然就要撿垃圾吃了。可是小女孩說,媽媽不要這樣說別人,哥哥將來也可以努力的!她還從袋子裡拿了個桃子來給我吃,我可不是天天都吃得到新鮮的水果的,所以我很開心,我絲毫都不介意她父母讓她不要跟乞丐交朋友。」


「所以我經常會去她回家的路上等她,穿著我最不破,最不舊的衣服,跟在她身後,離她幾米遠,就那麼遠遠地看。但是少年心思可能真的太明顯了,她的好朋友發現了我,偷偷告訴了她的父母,於是他們找到了我,狠狠地打了我一頓,告訴我,他們的女兒是公主,將來是要嫁王子的,連她的好朋友都在一旁笑嘻嘻地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你不要用你顏色和我們不一樣的妖怪眼睛去看隨安,你再看,我就告訴叔叔把你的眼睛挖出來。」


「可是我不在乎,我活得太難了,像老鼠,像蟑螂,那個女孩是我能看見的最幹淨的東西,她的朋友很討厭,每個喜歡她的男孩,都會被她的朋友狠狠地挖苦諷刺,我更不能幸免。她剪掉我的頭發,要我學狗叫,脫掉我的鞋子,用鞋帶綁住我的手,每一次她惡作劇之後,都會笑嘻嘻地問我,你明天還來不來看小公主呀?你問我為什麼不反抗她?她說,如果我不聽她的話,她就告訴那個女孩我喜歡她,那怎麼行呢,她是公主,她要嫁王子的。不過每一次我都安慰自己,沒關系,如果那個女孩看到他們這麼對待我,一定會打抱不平,氣鼓鼓地跺她的小皮鞋,說你們不應該這樣。」


「可是有一天,她和她的朋友放學回來,她朋友偷了兩隻杏子,誣賴給我,老板說,人家小姑娘穿得幹幹淨淨,怎麼會偷東西?你佔便宜沒夠,吃夠了撿來的,就學會偷。」他的車開得四平八穩,連停車時都不怎麼晃,「我那個時候很期待,那個百合一樣的小女孩會為我作證,她會義正詞嚴地揭發她的朋友,證明我的清白。」


他停頓了一下,這時是紅燈,他轉過來,又看了我一眼。


「可是她沒有,她任憑老板娘唾沫橫飛地罵了我一通,拎著我的領子給了我兩巴掌,她也隻是低著頭,像一支正在凋謝的百合。一切結束之後,她走過來,像這樣……就像這樣摸了摸我的頭,對我說,對不起,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其實我挺想告訴她的,我當時已經沒有那麼窮了,我甚至有了一張機票的錢,我就要去德國了。可我當時低著頭,隨安,在我的少年時代裡,我從沒有機會好好用我的眼睛看一眼我喜歡的女孩子,在她的記憶裡,我永遠隻能是一頭蓬亂的,棕色的卷發,我隻能是一件灰蒙蒙的白襯衫,我隻能是張著青紫遍布的胳膊,隻能是被遺忘的一個點。可在我的記憶裡,她永遠都是一朵純潔高尚的百合,一顆璀璨奪目的珍珠,她永遠都是個幹幹淨淨的小公主。」


我在他平靜的敘述裡感到無比的折磨,甚至開始撕扯自己的頭發:「我真的記不住了,冠月,我真的不知道……」


「沒關系隨安,你就當我在講故事吧。」他伸出手揉了揉我的頭頂,甚至很寵溺地笑了一下,「在德國的那段日子很難熬,難熬到我甚至都瘋掉了,我那時候真想救救自己,我把自己弄丟了,隻有那個女孩,隻有她見過我幹幹淨淨的樣子。於是我回國了,可最先聯系我的不是她,是她的朋友,她說嗨,好久不見,沒想到你現在變成大藝術家啦?你還記得我嗎,我小時候經常跟你鬧著玩的。我看著她,她看我的眼神貪婪又算計,跟小時候一點都不一樣,但都很惡心。她說小時候的事情你不會還放在心上吧?她說我平時經常在網上關注你的消息,我現在很喜歡你的。我是怎麼說的呢?我說,我還喜歡當初那個女孩,你要不要把我的眼睛挖出來?她給我講了好多關於你的事情,她說女孩上學的時候很會勾引男人,說她假正經假清高,背地裡其實很勢利,她說自己是她最好的朋友,很了解她。最後,她說,不信我把她送到你面前,你隻要送她一個包,她就會乖乖跟你睡。」


「那個女孩來看我的音樂會,我一眼就認出了她,其實她變了不少,又漂亮又自信,但不像百合了,她變得像玫瑰。演出結束她來找了我,保安攔著她,她還脫了鞋子爬上來,嘰嘰喳喳地,說我是她見過穿白襯衫最好看的人。我們很快就在一起了,我還沒來得及送她一個名牌包,她就送了我白襯衫,高爾夫球杆,親手做的鑰匙扣,還有各種亂七八糟的小玩意兒,後來我送她包的時候,她查了一下價格,嘰嘰喳喳地跟我說,哎呀,這都夠我們去瑞士滑雪啦!那個時候我每天都陪她待在光裡,盡管光會燒爛我,把我灼得很痛。她的朋友告訴我,這是她在放長線,釣大魚,我發了些小東西過去,跟她說,再盯著我,我會戳爛你的眼睛。」


「我們在一起的第一百天,她約會時接了一個電話,嫉妒使我發瘋,所以我問出了那個我不應該知道的名字。她勃然大怒,說我有病,如何離開了餐廳。隨安,你知道看著她的背影,我在想什麼嗎?」


「我在想,她那個朋友最好趕緊死掉,否則我又會被拖回黑暗裡。其實我那時隻想給我喜歡的女孩叫個代駕,隨安,可是因為朋友的一通電話,她說要跟我走,她覺得我會殺人。但隨安,你不記得嗎?我們剛在一起的時候,有個瘋狂的粉絲整天跟著我,甚至有一天闖進我的公寓說要殺掉你,我當時是怎麼做的?我報警了,隨安,一個遇到危險第一反應是去報警的人,你卻覺得他會殺人。」


「你何止是覺得我會殺人呢?你服從我,因為你覺得我崇尚暴力;你勾引我,因為你覺得我耽溺肉欲;你欺騙我,因為你覺得我迷戀你,就會被你利用。因為你朋友的一通電話,你差點把我殺了,因為她的自作主張,你罵我爹死娘嫁人,現在,她要你身敗名裂,你卻認為我無恥至極。隨安,你也好意思跟我說平等,你向來也不忌憚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我啊。」


我真的快要崩潰了,我覺得我馬上就要瘋了。


「別說了冠月,我求你了,你在報復我,你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你看,你現在也覺得我是在報復你,隨安,我跟你說過很多次我很愛你,但是這愛不溫暖,不美麗,不健康。隨安,陪你待在光裡太疼了,你的光是火海,疼的我受不了。那我就把你拖進黑暗裡吧,結果呢,你又受不了,你也說疼,你疼什麼?說得好像你真的見過光一樣。」


過了一會兒,他等我哭完一場,又說:「隨安,看到你給鄭嘉穎發這條錄音的時候,我才真正確定了我想要的東西。」


他看著我,面帶微笑,一字一頓。


「我想,把你,變成我。」


我的四肢冰冷僵硬,隻覺得腦袋裡的每一根血管都要爆開了。


車行駛了很久,穩穩地停住,停在他洋樓的車庫裡。


「下車。」


「你、你想幹什麼?」


「我給你的小驚喜,隨安,你還沒來得及看。」


「冠月,你必須馬上離開這個女人,她會成為你人生的汙點!」


優雅的女人面目扭曲,金棕色的瞳孔像是魔鬼。


「我人生的汙點已經夠多了,我自己就是個汙點。你的驕傲在這些玻璃櫃裡,不是我。」他用食指指節敲了敲玻璃櫃的櫃壁,十分輕蔑,「我可能要去自首了,我做了不少壞事。」


說完,他拽著我穿過那條長而迂回的門廊,打開了「酒窖」的門。


「你真的會去自首嗎,冠月?」


「怎麼可能?」他笑了笑,低下頭來看著我,「我根本活不到去自首,隨安,我母親待會兒就會殺了我的。」


我回頭望了一眼,他母親正在收拾玻璃櫃裡的獎杯和獎牌。


這裡確實是酒窖,不過再往裡走,還有一個小小的隔間,隔間裡很明亮,也放著琴,牆上掛滿了照片,有些是我,各種時期的我,不知道他從哪弄來的,還有幾張素描,認得出來,是我小時候。其中有一張,是少年的他和另一個男人的合照,男人跟他很像,他們中間還有一隻正在吐舌頭的小狗。


可我無暇去看這些東西——隔間中間的椅子上,綁著我最好的朋友,被鞋帶綁住雙足,手銬銬住了手。


梁冠月從口袋裡掏出那把瑞士小刀,放在桌子上,對我說:「隨安,刀在你面前,手銬的鑰匙掛在你脖子上,你要放走她還是殺掉她?」


我置若罔聞,蹲在鄭嘉穎的面前:「嘉穎,為什麼?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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